【招标】太湖流域管理局水政监察基础设施建设(二期)—水上执法设施设备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太湖流域管理局水政监察基础设施建设(二期)—水上执法设施设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太湖流域管理局水政监察基础设施建设(二期) —水上执法设施设备工程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名称:太湖流域管理局水政监察基础设施建设(二期) —水上执法设施设备工程;
2.2工程建设地点:无锡管社山码头;
2.3工程规模与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施工标。本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建设45m×13m水政监察趸船1艘。工程总投资概算约为441万元。
2.4 招标范围:水政监察趸船的建造和服务;
2.5供货期:180 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中国船级社CCS入级检验标准。
3、投标申请人的要求:
3.1本工程要求申请人具备:
①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船舶制造厂商;
②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船舶修造等业务;
③投标申请人具备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认可证书(Ⅱ级三类钢质船舶及以上);
④投标申请人具备建造中国船级社CCS入级检验钢质船舶的能力(提供合同或检验证书);
⑤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及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时间: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6月15日。
4.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派员于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下同):2018年6月 11日至2018年6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携以下资料报名。
报名资料: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附联系电话、传真及邮箱)、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人本人的的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18年3月~2018年5月三个月的缴费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8年3月~2018年5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合同或检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其中营业执照可复印件加盖公章,但要求二维码清晰,可扫描认证)核查。
4.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6月21日至2018年6月25日上午9:00~下午16:00时,领取招标文件(仅限报名成功者)。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人民币300元。
6、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7月11日09时30分。
联系人 王彦
联系电话 17736209196 0312 -5535197
邮箱 wangyan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