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建造2艘40米钢质趸船及附属设备
【招标】建造2艘40米钢质趸船及附属设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江航运公安局荆州分局公安、江陵派出所警备码头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为长江航运公安局荆州分局,
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40米趸船建造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分别建设荆州分局公安和江陵派出所趸船浮码头1座及跳板跳趸,配套建设停车场及相应的给排水、供电照明、通信等设施。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 建造2艘40米钢质趸船及附属设备,共分为两个包: A包:建造公安派出所1艘40米钢质趸船及附属设备; B包:建造江陵派出所1艘40米钢质趸船及附属设备。 交船地点:A包: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斗湖堤水道右岸 B包: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郝穴水道上段左岸灵官庙附近 交船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投标人可以就上述两个包中的任何一个或者两个进行投标,但每个合格的投标人最多只能被授予一个包,业主将分别与各包中标人签署合同来完成本项目40米趸船建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的,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公司;
3.1.2具有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船舶建造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或类似船舶建造资质证明文件; 3.1.3 拥有独立的船舶建造技术及生产条件;
3.2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6年)财务经营状况良好,不得有亏损,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3.3投标人业绩:近三年(2015年~2017年)至少承建过3艘40米级及以上长度的钢质船舶(需提供建造合同、中标通知书及出厂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近三年内(2015年~2017年)无违法违纪及不良信用记录、所承担的项目无重大缺陷或质量问题。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完成投标人登记后,请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于2018年5 月 30 日至2018年 6 月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时至16:30分, 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停止出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 6月 21日上午9:00时整(北京时间),投标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6月 21日上午9:00时整(北京时间)。
联系人 王彦
联系电话 17736209196 0312 -5535197
邮箱 wangyanzhaobiao@163.com